國家高技能人才計劃包括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2個項目。
一、項目類別
(一)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
1、申報條件與名額
(1)具有較強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組織管理體系。單位機構設置合理,部門職能和教職工崗位職責明確;已建立規(guī)范的培訓管理、財務管理、資產管理、風險管理等制度;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未發(fā)生違規(guī)違紀事件。
(2)培訓場所和設施設備符合國家建設和安全標準。能滿足年培訓100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的需要;具有與3-5個經濟發(fā)展急需、緊缺高技能人才培訓特色專業(yè)(職業(yè)、工種)相匹配的實訓裝備;面向企業(yè)、學校和社會開展職業(yè)技能培訓,年培訓規(guī)模不少于3000人,其中高級工以上培訓占20%以上。
(3)建立了完善的師資培養(yǎng)機制。有科學合理的師資培養(yǎng)規(guī)劃和實施方案,重視專業(yè)帶頭人和骨干教師隊伍建設;有滿足培訓需要的穩(wěn)定的專、兼職教師隊伍,師生比為1:16-1:20;高級實習指導教師和具有高級技師職業(yè)資格的教師占實訓教師總數的45%以上。
(4)與5家以上大、中型企業(yè)建立了穩(wěn)定的校企合作關系。有5個以上專業(yè)與合作企業(yè)共同研究確定專業(yè)建設、課程設置、培養(yǎng)計劃、師資建設、研發(fā)課題和培訓實習方案,并與合作企業(yè)共建了培訓實習基地,聘請企業(yè)高級技師、技師和專業(yè)技術人員擔任指導教師。
(5)每個單位最多可申報1個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1個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
2、申報程序
(1)單位申報。
(2)評審推薦。
3、項目資金使用范圍
(1)中央財政補助資金主要用于支持3-5個急需、緊缺高技能人才培訓特色專業(yè)(職業(yè)、工種)建設所需技能研修實訓設備的購置改造與維護、原材料消耗、指導教師聘用、師資培訓、培訓基礎設施完善、課程設置和教材開發(fā)、與教學活動有關的科研活動及其他培訓成本等方面的支出,不得用于差旅費、勞務費等與培訓基地建設項目資金使用范圍無關的其他支出。
(2)培訓基地建設項目單位要做好以下項目資金管理工作:
a.嚴格實行項目管理,落實本單位進行項目申報時制定的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經費管理實施細則,做到資金到項目、管理到項目、核算到項目。
b.培訓基地建設項目單位要單獨建賬,實行專款專用,確保資金安全和效益。
4、 項目產出
培訓基地應形成以下項目產出:
(1)構建完備的培訓體系。培訓基地建設項目實施一年后,圍繞3-5個專業(yè)(職業(yè)、工種),從培訓模式、課程設置、教材開發(fā)、師資建設、培訓裝備和能力評價等方面,構建成較為完備、系統(tǒng)的高技能人才培訓體系。
(2)形成規(guī)?;嘤柺痉缎?。通過實施培訓基地建設項目,增強規(guī)?;?、系統(tǒng)化、個性化培訓高技能人才的能力。培訓基地建設項目實施兩年后,高技能人才年培訓能力不少于1500人。
(3)總結技能人才培養(yǎng)規(guī)律。通過實施培訓基地建設項目,總結高技能人才培訓的基本規(guī)律和科學方法,提煉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的經驗和做法,為基地建設和規(guī)范化、系統(tǒng)化培養(yǎng)高技能人才提供科學依據。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要加強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單位的日常指導和管理,健全考核、檢查和監(jiān)督制度,定期對培訓基地的建設情況和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和評估,對項目運行存在的問題要限期整改。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將會同財政部,定期對培訓基地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并按照項目產出要求,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實施情況進行分階段評估。
(二) 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
1、申報條件與名額
(1)技能大師的條件。技能大師應當是某一行業(yè)(領域)技能拔尖、技藝精湛并具有較強創(chuàng)新創(chuàng)造能力和社會影響力的高技能人才,在帶徒傳技方面經驗豐富,身體健康,能夠承擔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時,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a.獲得中華技能大獎稱號;
b.獲得全國技術能手稱號或具有技師以上技能水平,積極開展技術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響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并產生較大的經濟效益;
c.具有一定的絕技絕活,并在積極挖掘和傳承傳統(tǒng)工藝上作出較大貢獻。
(2)依托企業(yè)建立工作室,企業(yè)應當具備的條件:
有符合條件的技能大師;技能人才比較密集;高度重視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建立了較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養(yǎng)、評價、選拔、使用和激勵政策制度;企業(yè)職工教育經費用于高技能人才培養(yǎng)、交流等方面的費用不低于50%,能夠為技能大師工作室提供相應的資金支持以及包括場所、設備在內的必要工作條件。
(3)依托公共職業(yè)技能實訓基地建立技能大師工作室,公共職業(yè)技能實訓基地應當具備的條件:
有符合條件的技能大師;高度重視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制定了一系列加快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政策措施;能夠為技能大師工作室提供相應的資金支持以及包括場所、設備在內的必要的工作條件。
(4)在一線工作的歷屆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且未被確定建設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的高技能人才;
(5)在某類行業(yè)(領域)技能拔尖、技藝精湛并具有創(chuàng)新創(chuàng)造能力和社會影響力、在帶徒傳技方面經驗豐富、能夠承擔技能大師工作室日常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6)每個單位最多可申報1個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1個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
2、 申報程序
(1)單位申報。
(2)評審推薦。
3、項目資金使用范圍
(1)中央財政補助資金主要用于培訓用品購置、技能交流推廣等費用。地方政府要安排專項資金用于對技能大師工作室技術技能創(chuàng)新研發(fā)等活動給予補助,所需資金從地方政府安排的就業(yè)專項資金中列支。行業(yè)、企業(yè)或公共職業(yè)技能實訓基地為工作室提供辦公場所、實訓設備等必要的工作條件,并安排技能大師帶徒津貼、研究(攻關)項目補貼以及日常工作經費等。
(2) 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單位要做好以下項目資金管理工作:
a.嚴格實行項目管理,完善項目經費管理制度,做到資金到項目、管理到項目、核算到項目;
b.技能大師工作室項目單位要??顚S?,確保資金安全和效益。
4、項目產出
能大師工作室應形成以下項目產出:
(1)技能大師工作室具備固定的場所和必要的工作條件,定期開展活動;
(2)建立完善的技能大師工作室制度、辦法,規(guī)范運作;
(3)通過傳、幫、帶,使技藝技能得到傳承,年均為企業(yè)或社會培養(yǎng)8個以上青年技術技能骨干;
(4)將創(chuàng)新成果、絕技絕活、具有特色的生產操作法及時總結推廣。
(5)積極開展技術革新并產生一定的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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