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根據《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發(fā)〈關于支持企業(yè)提升競爭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發(fā)〔2016〕8號)、《市支持企業(yè)提升競爭力戰(zhàn)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fā)〈關于支持企業(yè)提升競爭力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的通知》(深經貿信息綜合字〔2016〕149號)文件的規(guī)定,現(xiàn)決定開展2017年深圳市專業(yè)展會場租資助(第三批)的申報工作,具體申報事項如下:
一、支持領域
2017年度在專業(yè)會展展館舉辦的專業(yè)展會(包括跨年度展會),不包括人才招聘會、展銷會及各種活動。
二、支持數量及資助方式
支持數量:有數量限制,受會展業(yè)資金年度總額控制。
資助方式:對2017年度在專業(yè)會展展館舉辦的專業(yè)展會3萬平米以內的場租給予2元/平方米/天的資助。
資助資金由市經貿信息委分批直接撥付至展館運營單位。對已舉辦并已全額支付場租的展會,由展館運營單位返還主辦機構財政補貼部分的場租。
三、申報條件
在專業(yè)會展展館舉辦的專業(yè)展會,由展館運營單位向市經貿信息委提出申請。
四、申請受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深圳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
(二)受理時間:分三批受理。
(三)受理地點:市民中心行政服務東大廳8號窗口。
五、申請決定機關
深圳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會同深圳市財政委員會。
六、辦理流程
申請人網上申報――向市經貿信息委收文窗口提交申請材料――市經貿信息委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并組織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市財政委員會復核――社會公示――市經貿信息委下達項目資金計劃――資金撥付。